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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2025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资金实施方案

来自: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时间:2025-10-14

各街道办事处:

为有效应对近期连续阴雨天气对“三秋”生产的不利影响,切实做好秋粮抢收抢烘及农田排水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秋粮灾害损失,根据省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区秋收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坚持“抢”字当头、精准施策,分类制定差异化补助标准。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规范操作,简化程序及时拨付资金。要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加快推进玉米等秋粮作物抢收抢烘进度,确保秋粮“应收尽收、颗粒归仓”,充分发挥出此项应急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保障农民利益和粮食安全,为明年夏粮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二、资金使用及补助标准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农指〔2025〕35号)下达我区省级资金(“三秋”生产专项应急)2万元、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三秋”生产专项以及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农指〔2025〕36号)下达我区省级资金(“三秋”生产专项应急)8万元,资金已经下达到区财政金融局,此项资金重点用于玉米烘干作业补贴、抢排抢收应急补助等。各街道要根据当地“三秋”生产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应急资金补助重点和补助标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玉米烘干作业补助

对辖区内持续、稳定为本地农户(含散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提供秋粮烘干服务,具有烘干能力的烘干主体,按照特定时间段内的烘干能力、运行时长、烘粮吨数等因素综合评估给予一定的作业补助。指导其增加运输、脱粒等免费服务环节,切实提高服务水平,适当调整烘干价格,让利于民。鼓励开足马力、满负荷运行。

(二)秋粮抢收应急补助

对辖区内本地农户(含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或实际参与秋粮抢收的合作社等主体,按照实际投入抢收作业的履带式收获机台数、面积等因素综合评估给予一定的补助;在特定时间段内烘粮吨数、运输、脱粒等环节综合评估给予一定的补助。提高其参与抢收工作的积极性,加快抢收进度。

(三)积水抢排应急补助

对辖区内实际参与农田排水作业的合作社、种植户、排水服务组织、村集体等主体,按照实际投入排水作业的水泵数量及功率、用油/用电量等因素综合评估给予一定的补助,提高其参与抢排工作的积极性,加快农田积水排放。

三、实施流程

(一)组织申报。各街道要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并按方案要求指导辖区内各村、各实施主体开展申报。

(二)公示监督。申报完成后及时开展核查,并将补助对象、补助标准、核定数据、补助金额等在信息公开栏、政府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接受社会监督。

(三)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及时进行资金拨付,不得挤占挪用、迟拨慢拨。

(四)汇总备案。资金拨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使用情况汇总报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备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要加强政治站位,提升担当意识,将应急资金使用与玉米烘干、抢排抢收紧密结合,要明确补助重点,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开辟绿色通道。区级将建立应急资金审核拨付绿色通道,简化流程、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确保应急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发挥应急资金使用效益。

(三)严禁挤占挪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截留应急资金,不得用于与玉米烘干、抢排抢收无关的支出,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街道应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实施细则,于10月17日前将资金申请报告连同附件2一并上报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备案。

附件:1.高新区2025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资金分配表

      2.2025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14日

高新区2025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资金实施方案(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