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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山东金康云厨餐饮有限公司)

来自: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时间:2026-02-10

枣高社监询字[2026]第001号

山东金康云厨餐饮有限公司:

由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本中心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枣高社监询字[2026]第001号)。限你单位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接受调查询问,提供以下相关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委托书;

4、你单位在山东极电电动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承接食堂项目期间全体职工花名册及书面劳动合同;

5、你单位在山东极电电动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承接食堂项目期间全体职工的财务凭证;

6、你单位在山东极电电动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承接食堂项目期间全体职工的考勤表及工资表。

本调查询问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不按照本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接受调查询问的,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地址:光明西路1677号浙商总部大厦3楼302室,联系电话:0632-8620528。

特此公告。

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