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高新区3家药店为2021年度高新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公告
来自: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时间:2021-12-01
为大力推进“放心消费在枣庄”创建活动,提升药品零售消费环境安全、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按照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药品市场环节“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枣市监药化函〔2021〕7号)部署,在药店自愿申请、自查申报,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审查核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抽查审定,现在公示高新区3家药店为2021年高新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名单附后),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发现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情形,可向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反应。
附件:2021年度高新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名单
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12月1日
附件:
2021年度高新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名单
高新区(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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