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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环保督察热线(受理编号:20210409—1)转办件的报告

来自: 时间:2021-04-26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2021年4月10日,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受理编号:20210409-1)转办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令张范街道调查核实处理。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张范街道办事处东夹埠村北石子厂,粉尘污染严重,噪音扰民,废水直接排放河流。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点位位于张范街道东夹埠村原兴仁煤矿北侧,无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未生产,棚内堆存大量石粉和石粉,存在生产迹象,厂房顶部安装喷淋设施;生产无废水产生,废水为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循环使用。

三、办理结果

张范街道责令其立即拆除违法生产设施,截至目前,传输带及辅助生产设施已拆除完毕,不具备生产条件;破碎主机也已拆除完毕。

   下步,责令张范街道加强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加强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防止“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