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环保督察热线(受理编号:20210118—14)转办件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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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2-02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受理编号:20210118-14)转办件后,我局立责令张范环保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张范街道张范村,村北石子加工厂,无任何手续,噪声扰民、粉尘污染。
二、调查情况
经现场查看,该地点原为宏达煤矿,先改为鑫兴商砼站,该商砼站主要由两跨厂房组成,东侧一跨为生产商砼主厂房,内部有商砼原料及生产设备,未发现石子加工设备;西侧一跨为原料储存仓,内部有物料、废旧筛网一条,未发现石子加工设备。虽未发现石子加工情况,但该商砼站仍存在道路扬尘及噪声污染问题。
三、采取措施
执法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1.勒令该商砼站立即停产整改;
2.对进场道路及厂区进行冲洗,防治扬尘出现,要求定期洒水;
3.合理调整生产时间,生产商砼时降低车辆、设备等产生的噪音污染;
4.街道环保办、应急队不定期检查,防治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5.按照行业要求,协同区主管部门共同加强对辖区内各类建材企业的监管。
四、下步计划
我局将与街道环保所加强对此类行业的监管,确保不出现类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