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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街道关于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来自: 时间:2020-07-16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建公园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升兴城街道园林绿化水平,满足兴城街道产城融合关键期的发展需要。现结合街道城市园林绿化实际情况,制定兴城街道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公园城市理论为指导,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载体,坚持以人为本发展园林绿化事业,优化城市格局,改善镇容街貌、生态环境,提升城镇绿化品位,扎实推进全街道生态园林建设工作。

二、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提升城镇品位和生态文明程度,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广泛宣传动员,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健全推进机制,推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扎实开展,力争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要求。

三、 工作内容

(一)规划绿地建设及地表清理

严格按照《枣庄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求,积极配合区直相关部门完成城区各类绿化用地指标,确保城市道路绿地、公园绿地等建设用地的地面附着物清点清理工作。推进城市建设领域绿化重点工程建设,配合区领导部门抓好城市主干道(光明大道)沿线防护绿化提升工作,复元一路(黑龙江路-湛江路)、宁波路(长白山路-复元一路)等路段道路绿地达标率,林荫路推广率建设及其他道路新建绿化工程。

  (二)村居(社区)环境整治

对辖区内村居社区、辖区单位的环境卫生、绿化建设、绿化养护管理加大管理管控。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日产日清,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大力实施植树增绿、见缝插绿行动,做好城市道路绿化,消灭主次干道裸露土地,村居、单位提升道路绿化水平。确保达到新建居住单位小区绿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5%以上,大力提高村居(社区)公共用地绿化面积覆盖率,全方位提升辖区绿化环境的净化、亮化、美化水平。

  (三)加强古树名木和后备资源保护

各村居(社区)开展区域范围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资源普查工作。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完成树龄超过50年(含)以上古树名木、后备资源的普查、建档、挂牌工作,并确定保护单位、责任人,定期对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宣传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宣传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每个市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动员街道上下积极参与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活动。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使创建活动有声有色,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积极参与创建的社会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主管科级干部任副组长,其他科级干部、点总支书记、村(居)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及抽调人员为成员的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街道办事处下设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全街道创建工作的统筹推进、督促落实、考核验收工作。各部门、村(居)、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动配合、确保创建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

(二)保障资金投入。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方支持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将创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采用PPP、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建立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创建项目资金需求。

(三)严格考核督导

 完善街道领导帮包、单位部门专线督导、纪委督查室综合督查机制,全面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向领导小组、纪委督查室报送上月行动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督查出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分类制定措施,及时复查销号,及时向社会公布。强化督查结果运用,把行动完成情况与年度工作考核挂钩,对工作不力、影响工作进度的予以通报批评、约谈问责,对创建工作活动期间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巡察督导。

活动结束后,街道将组织评估验收,针对每次的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底评先树优和经费奖补兑现的重要依据。

(四)健全长效机制。

切实发挥街道协调配合的作用,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群众自治组织、新型社会组织、经营业户、志愿者组织参与创建工作,按照“有制度、有标准、有经费、有督查”的标准,建立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制定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工作标准,并负责业务指导和专线监管。

 

    附件:兴城街道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7日

 

 

 

附件:

 

兴城街道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组      长:梁会川

副  组  长:边海华   王新国  

成      员:吴成龙   马  兵  蒋  利  宋宜彪  黄  玉

高召伟   侯化奎  刘阳光  褚衍明  夏西国  

杨  震   刘  涛  刘  强  孔  霄  王开龙 

袁朝辉   刘圣营  田家平  王懔洋  刘振海

王家水   褚  帅  薛兆启  胡乐义  褚庆臣 

张茂瑞   李  龙  候  冬  曹继成  王启磊 

徐  宁   田  军  刘  涛(环卫)    常  伟

李  贺   孔凡青  张延利  田  虎  田海威

宋宝堂   李  勇  赵西超  王郭军  袁宪平

张延柏   袁玉银

领导小组在街道办事处下设办公室,由刘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全街道创建工作的统筹推进、督促落实、考核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