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人民群众、企业的一封信
为集中整治非法盗采、生产加工石料行为
致广大人民群众、企业的一封信
广大人民群众、企业:
为加强环境整治,保护生态环境,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枣庄市山体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扫黑除恶活动,经张范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街道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生产加工石料行为及各类违法犯罪集中整治行动,不断提升全街道生态环境质量水平。
一、从即日起,辖区内将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生产加工石料行为,严禁销售非法生产的砂石。
二、从即日起,辖区内非法生产加工石料的“散乱污”企业和在路边、闲置用地停放作业机械的,要无条件撤离,远离张范街道辖区;对未按要求自动撤离的,将组织人员强制拆解、拖运扣押。
三、从即日起,将组织人员依法处置非法盗采、生产加工石料、“散乱污”企业的机械、砂石物料及装运设备设施,坚决“一折两断三清”。涉及耕地、林地的由国土、林业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以暴力、威胁、围堵等方式阻碍执行公务和聚众闹访,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重从快从严处理。
五、如有发现非法盗采、生产加工石料行为和其他破坏环境行为的,请拨打举报电话:
张范街道集中整治非法盗采、生产加工
石料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