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正常作秩序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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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11
目前我市经省专家组评估为低风险区,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213号文件要求,自3月9日起街道全面恢复正常工作秩序。现结合工作实际,通知如下:
一、做好日常防疫措施
1、各村居、相关单位要继续要做好日常防护,确保测温设备、口罩、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控物资到位,保证在岗工作人员安全防护基本需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履行工作职责,确保联系畅通和正常运行。
2、要加强街道机关大院值班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区域。要减少一般交流、人员来访等活动。在群众业务办理上,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工作。 各村居、相关单位要参照执行封闭管理。
3、所有返岗工作人员,一律要正确佩戴口罩,科学规范处置废弃口罩;不串岗,不集聚;做好所属办公区域的卫生清洁。每日全方位清洁消毒,同时对接触较多的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
4、实行每日健康监测制度,建立体温监测登记本,严格落实体温监测;对进入办公场所人员,对外来人员还要查验身份、询问登记。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应立即指导其到发热门诊就诊。外地返回工作人员需进行登记,并按相关规定则进行管理。
5、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采取步行、骑行、自行驾车或同事拼车等方式解决上下班交通问题;必须乘坐公共交通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6、加强办公场所和公用场所勤通风换风,建议每日通风3 次,每次20~30 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同时注意进行卫生清洁,保持地面、墙壁清洁。
二、避免人员聚集
住处较近的工作人员尽可能回家用餐,需要在食堂就餐人员要自备餐具,取餐后到办公室就餐;各村居、防控卡点要根据各自情况,注意防疫用餐安全,不要集聚吃饭。
鼓励各窗口部门使用网上办理、提前预约等灵活方式,进行工作开展;现场办理业务时,要佩戴口罩,做好消杀,并控制房间人员数量,确保办公场所人员不聚集。
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疫情防控期间,全体工作人员凡有与涉疫者或重点疫区人员接触的要及时向单位报告;不得违规擅自在外聚餐聚会、娱乐;要严格遵守上下班工作要求和考勤、请销假制度,严格按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到岗到位。同时要积极配合街道、村居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服从防控工作人员的管理。
一、做好日常防疫措施
1、各村居、相关单位要继续要做好日常防护,确保测温设备、口罩、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控物资到位,保证在岗工作人员安全防护基本需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履行工作职责,确保联系畅通和正常运行。
2、要加强街道机关大院值班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区域。要减少一般交流、人员来访等活动。在群众业务办理上,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工作。 各村居、相关单位要参照执行封闭管理。
3、所有返岗工作人员,一律要正确佩戴口罩,科学规范处置废弃口罩;不串岗,不集聚;做好所属办公区域的卫生清洁。每日全方位清洁消毒,同时对接触较多的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
4、实行每日健康监测制度,建立体温监测登记本,严格落实体温监测;对进入办公场所人员,对外来人员还要查验身份、询问登记。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应立即指导其到发热门诊就诊。外地返回工作人员需进行登记,并按相关规定则进行管理。
5、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采取步行、骑行、自行驾车或同事拼车等方式解决上下班交通问题;必须乘坐公共交通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6、加强办公场所和公用场所勤通风换风,建议每日通风3 次,每次20~30 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同时注意进行卫生清洁,保持地面、墙壁清洁。
二、避免人员聚集
住处较近的工作人员尽可能回家用餐,需要在食堂就餐人员要自备餐具,取餐后到办公室就餐;各村居、防控卡点要根据各自情况,注意防疫用餐安全,不要集聚吃饭。
鼓励各窗口部门使用网上办理、提前预约等灵活方式,进行工作开展;现场办理业务时,要佩戴口罩,做好消杀,并控制房间人员数量,确保办公场所人员不聚集。
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疫情防控期间,全体工作人员凡有与涉疫者或重点疫区人员接触的要及时向单位报告;不得违规擅自在外聚餐聚会、娱乐;要严格遵守上下班工作要求和考勤、请销假制度,严格按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到岗到位。同时要积极配合街道、村居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服从防控工作人员的管理。
张范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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