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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兴城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的通知

来自: 时间:2019-06-29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根据中共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关于印发<枣庄高新区深入推进兴城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和“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统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健全完善综合执法机制,经研究决定,设立兴城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由街道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实行集中办公。

兴城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的具体职责是:在兴城街道区域内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对城市管理、道路交通(包括侵占道路方面),工商、质监、食品药品、商务等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和人防,民政、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服务业,农业、林业、水利等领域进行综合执法。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依法承担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依法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制度;依法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依法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取缔违法直销和传销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同时,综合执法办公室实行“1+X+Y”综合执法模式,“1”是指以街道现有综合执法中队为主体;“X”是指从公安(交巡警)、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等执法部门,明确2名左右具有执法资格的骨干力量常驻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开展日常巡查执法;“Y”是指遵循按需配置原则,住建、生态环保、社会事业、自然资源、公用事业、税务等执法部门,随时听候街道吹哨。

 

                      中共兴城街道工作委员会
                           一九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