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三夏生产暨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为动员全街道广大干部群众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三夏秸秆禁烧工作,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切实增强做好三夏生产暨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夏生产是全年农业生产的重点工作,事关全年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两大目标的实现,是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举措。近年来,各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有力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也面临一些新问题、新情况:一是麦收前气温比常年偏高。二是据气象部门预报麦收期间天气处于不稳定期,局地对流性天气将会逐渐增多。三是农民普遍存在等机、靠机的依赖思想。四是秸秆禁烧工作形势严峻。对此,全街道上下一定要认清当前农业生产和保护环境及农村稳定的新形势,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三夏生产工作按上级部署顺利开展。
二、突出关键环节,全力打好三夏生产攻坚战
各村、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三夏生产大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全面完成今年三夏生产各项任务。
(一)认真做好三夏生产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今年三夏生产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三夏生产、秸秆禁烧工作上来。要提前做好机械、良种、物资、资金准备,迅速检修农机具、铺垫生产道路,确保机械进地,不误收割。
(二)充分发挥农机作业主力军作用。要充分发挥农机作用,做到成熟一块、抢收一块、破茬一块、播种一块,确保颗粒归仓,及时播种。要做好三夏农机具的检修、保养等工作。要加强组织协调,科学调度机械跨区作业,尽可能扩大机收面积。认真做好外地客机的接机、调度、服务工作,坚决打击拦截车辆、霸占收割地块行为。同时,积极推广使用玉米精播机,提高播种效率和质量。
(三)切实抓好三夏禁烧工作。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防范意识。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禁烧秸秆、垃圾、荒草宣传工作,增强全民禁烧意识。各村要悬挂大标语10幅,在街道、田间张贴标语不低于100幅,村广播早、中、晚宣传,让群众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严禁在道路、树木两旁堆放柴草,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二要明确分工,严防死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秸秆禁烧责任状。各村要把本村所有麦田合理分片,每200亩至少明确2-4人看管,搭建2-6个秸秆禁烧看护棚,按照人手一把配备灭火工具,确保24小时在岗,严防死守,坚决杜绝火患。包片人员要对进地机械进行跟踪督查,确保留茬不高于8cm,粉碎秸秆不超过3公分,不安装粉碎机不准下地;禁止老旧机械、功力不足机械进地作业;凡发现未安装秸秆粉碎机或故意卸刀片的机械,点总支和村有权进行扣留,农户有权拒付作业费。要动员农户及时清理秸秆,严禁在田间地头焚烧。
(四)切实抓好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三夏生产工作的有力衔接。根据市要求全年全域实行秸秆禁烧,结合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开展秸秆清理清运活动,清理清运达到“五净”标准,即田间净、地头净、沟渠净、路边净、树下净。各点总支、各村、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肃对待,切实抓好机械破茬工作。今年继续实行机械破茬保证金制度,机械破茬率必须达到100%。
(五)继续抓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各村要牢固树立农民负担的“高压线”意识,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三夏期间要严禁各村及有关部门对农民进行乱收费、乱摊派,坚决维护群众利益。
三、强化措施,切实加强对三夏生产暨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夏生产是当前农村农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点总支、各村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三夏工作领导机构,设立三夏生产暨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做好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全力以赴推动三夏工作顺利开展。
(一)政策到位。继续落实粮食直补、农民减负、配方肥推广、玉米良种补贴和农机补贴等各项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贯彻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按人员张榜公布,配方肥推广、玉米良种补贴和农机补贴要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资金管理,三夏生产与当前精准扶贫工作有机结合,对于贫困户各村结合实际做好帮包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服务到位。机关干部要深入一线,帮助村干部和农民群众解决三夏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车辆的使用原则上以点总支为单位根据各村实际工作任务租用社会车辆,用于三夏秸秆禁烧工作。派出所、安监与环保中队要维护好全街道的三夏防火、道路交通和治安秩序,加强对机械的疏导,确保道路畅通。全街道上下要积极行动起来,齐心协力打好三夏生产总体战。
(三)责任到位。1、为提高各点总支、各村两委干部搞好三夏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责任感和为群众的服务意识,执行百分考核办法。麦收期间各村每200亩必须保证一台联合收割机,作为考核机收率的重要依据。秸秆机械还田率达95%以上;机械破茬掩埋率达100%以上。2、对违反三夏生产秸秆禁烧有关规定、焚烧秸秆者处以1500元罚款并治安拘留,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 严惩第一把火。对发生第一把火的村,视情况在村召开现场会,由村主要负责人公开检讨,对相关责任人按有关政策给予处理,取消全年评先树优资格。
(四)督查考核到位。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成立督导组和巡查等工作组,对各点总支、各村三夏生产和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对街道机关包村和村两委人员及防火人员进行检查到岗到位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促进责任和工作措施的落实,做到三夏生产不结束,人员不撤回。三夏生产期间工作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原则上一律不许请假,确需请假的需经街道主要领导批准。三夏生产结束后,街道派出专门考核组,依据考核标准,对各点总支、村三夏生产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适时召开总结会,兑现奖惩。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各村要全力以赴,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拼搏精神,昼夜奋战,确保打赢三夏生产总体战。
三夏生产事关全局,意义重大。希望各点、各村、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街道办事处的要求,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共同夺取三夏生产的全面胜利,为我街道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兴城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