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街道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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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07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升村(社区)依法治理水平,满足广大群众法律服务要求,兴仁街道积极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自年初工作开展以来,街道与山东鲁拓律师事务所5名法律顾问签订法律服务合同13份,建设法律顾问室13处。法律顾问认真落实合同要求和规定,坚持每个月到村(社区)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8个小时,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在法律咨询、人力资源管理、矛盾纠纷和扫黑除恶等方面满足村(居)民的咨询、调解需求。同时积极开展法律扶贫活动,与各村贫困户建立便民联系卡,为法律扶贫提供无偿援助服务。每个季度举办一次法制讲座,切实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
目前兴仁街道已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法律服务在村(社区)全覆盖,对辖区内村(社区)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建设法治兴仁起到有效的推动和促进作用。